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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如AA美国服饰(American Apparel)的发展历程所表明的那样,在时尚圈中,仿制品无处不在。不论你是在翻阅《嘉人》杂志的“奢侈品还是大路货(Slurge vs.Steal)”专栏,还是在浏览Zara最新的产品目录,抑或是在访问“山寨货达人”艾伦·施瓦兹(Allen B. Schwartz)的个人主页(他在个人简介中宣称自己“第一时间将时装秀场的潮流介绍给普罗大众,因此广受尊崇及赞誉”),甚至只是在寻常的百货商场中转悠两圈,你都能看到仿制品的身影,它们的确俯拾即是。严格地说,有的仿制品应该被称作衍生品,它们的设计灵感来自原创作品,但又额外增添了新的创作元素;有的仿制品则是“一比一”地全盘照抄。对于这两种情况,你都能很容易地找到相应的例子。
假如时尚界也遵循一般的版权法规,几乎所有的仿制行为都将触犯法律,而仿制者很可能遭到大额的罚款和严厉的责罚,甚至要受牢狱之苦。在制衣业中,抄袭实在是太普遍了,将这个行业纳入版权法律的监管范围(再辅以美国便于诉讼的法制系统和多如牛毛的雄心勃勃的律师),大量的诉讼、罚款和禁令很可能随之而来。因此,即便是那些积极倡导修正美国法律的活动家也承认,时尚圈需要一套专属的、较为宽松的版权规则。
关于仿制品,有两点需要强调。第一,仿制并不一定要照搬整件衣服。很多时候,仿制者只会借用原作的某个设计元素,而这个元素可能成为当季潮流的组成部分。设计元素通常都是借鉴前人而来,并且已经广为人知,比如沉肩袖、低鞋跟、枪驳领和高腰线等,法律系统根本不可能对其“版权”进行保护,。但有时一些全新的或较为新颖的元素也会成为抄袭对象。比如,2011年秋季,就有大量的设计师将貂毛、狐狸毛、兔子毛和浣熊毛等皮草染上迷幻色并应用到自己的设计中。复古也好,创新也罢,正是对于时尚元素的普遍抄袭成就(或体现)了一波又一波的潮流。我们甚至可以据此解读许多被人议论滥了的问题,比如女性裙子长度的变迁。
设计元素和整体设计是截然不同的。这一点很重要,因为在关于仿制品的讨论中,对同一原作的模仿是否构成抄袭,往往只取决于仿制品复制原作的精准程度。设计师品牌Foley & Corinna和平价服饰品牌Forever 21之间的争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这一类全盘照抄的复制品尽管非常吸引眼球,但在时尚圈中并不常见。我们很难说它们究竟占了多大比重,但毫无疑问,时尚圈中大部分的仿制品只是